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在对一批进口保税电商化妆品实施检验时发现,其中名为桉树薄荷须后水的商品中,乙醇含量为47.5%—50%,闪点为25℃,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按照进口危险化学品相关要求进行申报,不符合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的规定。该关对进口企业涉危不报行为予以了行政处罚。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规定: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报关时,企业应填报进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信息,还应提供相关随附材料。进口保税电商化妆品种类繁多,部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商品,需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向海关进行规范申报。
进口企业应熟悉商品特性,了解相关成分,对照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按规定接受海关监管,避免发生进口危险化学品漏报、瞒报,形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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