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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化学品预审成分决定能否顺利通关,赶紧来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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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chuge-admin 发布时间:2020/5/23 13:22:49 阅读:300次 【字体:大 中 小】 |
最近某进出口公司进口粘合剂,该产品成份是聚氨酯40%,甲苯30%,丁酮30%,申报的产品编码3506919090,在进口通关时被告知,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企业很不理解。根据海关监管要求,如下图,该产品应该是不涉及进口许可证。
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的其中一种或几种物项总含量超过40%的,需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本次进口的产品中甲苯30%,丁酮30%,累加含量为60%,满足规定要求。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
注意事项
除了甲苯、丙酮、丁酮、硫酸在化工品中含量超过40%需要办理以外,盐酸含量超过10%也需要办理。另外,除了这5种成份以外,凡是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名录的另外55种化学品,不管含量多少均需要办理许可证。
通过此案例可见前期成分预审、报关人员的专业程度是有多么重要,进口危险化学品预审成分是清关过程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我司可提供专业的危险品成分预审和免费归类海关编码,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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